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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 法規 CANADIAN CITY POST 如果你的部分住宅、度假屋或車房建了在鄰居的土 地上,而鄰居希望將其拆除,會發生什麼問題? 土地測量在地產交易至為重要 確認買家最終土地產權免訴訟 這種事情不久前發生在安省東部史 密斯瀑布(Smi ths Fal ls)附近下里多湖 (Lower Rideau Lake)的一處湖畔度假 屋。 2006年7月,莫菲特夫婦(Ronald和 Karen Mof f it t)從麥克納米夫婦(Sylvia 和Wayne McNamee)手中購買了一套 度假屋。這是麥克納米夫婦擁有的兩個 相鄰地塊的其中一塊,他們在兩地塊毗 鄰處建了一個車房。2006年8月,麥克納 米夫婦將另一個地塊賣給了科克里夫婦 (Catherine和Michael Corkery)。 在交易完成之前,兩個新買家得知, 科克里夫婦所購物業的部分車房,侵佔了 莫菲特夫婦的物業。顯然,兩家都錯以為 地面上的一根木樁就是分界線。 麥克納米夫婦在錯誤的位置開挖車 房地基之前,從未進行過適當的土地測 量。在 2006年兩次出售物業時,他們同 意拆除侵占毗鄰地塊的車房部分,但一直 未照做。 2015年,科克里夫婦決定出售他們 的物業,但新的測量顯示,他們的車房仍 在侵占莫菲特夫婦的物業。他們請人做了 估價,如果拆除該車房並在他們自己的地 塊上重建,需要花費117,800元。 科克里夫婦於2022年1月向高等法 院提出申請,要求解決這一糾紛。他們 是根據一項名為《物業轉讓和財產法》 (Conveyancing and Law of Property Act)的法律提交申請的。這項相當模糊的 法律,允許他們以適當價格,購買車房下 方侵占的土地作為補償。 該法律規定,如果一個人在相信某塊 土地屬於自己的前提下,在該塊土地上建 造了持久建築,則法院可以下令當事人在 支付補償金後進行財產轉讓。 高等法院法官多伊爾( A d r i a n a Doyle)在聽取了廣泛的證詞之後,公布了 一份書面裁決,裁定科克里夫婦一家一直 誠實地相信,車房完全建在他們自己的物 業上。 多伊爾指出,2006年兩位買家實際 上已經安排麥克納米夫婦在轉手物業之 前,糾正車房侵佔的情況,但麥克納米夫 婦一直未着手行動。 法院進一步認定,該車房是一個 持久的結構建築,因為它具有一定的永 久性且不容易移動,拆除它的成本高達 117,800元可以證明這一點。 根據對本案所引入證據的評估,法 院裁決,科克里夫婦可在支付18,500元 後,對這塊具爭議的1,339.04呎土地擁有 產權。 從這一裁決可獲得一個重要教訓, 那就是在房地產交易中,最重要的文件是 土地測量文件。如果沒有該文件,買家最 終獲得的土地產權,可能與土地不符,或 者是一塊不完全位於所購建築下方的土 地。 本案未提到,產權保險是否可承擔 法律訴訟及產權轉讓的費用。 作者Bob Aaron是多倫多房地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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