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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 法規 CANADIAN CITY POST 先買還是先賣各有利弊 必須衡量風險承受能力 雖然大家在尋找新的居所前先賣掉你現 有的房子會感到安心,但這也可能會產生另 一些壓力,因為你必須在已賣掉的那間房屋 交吉前找到另一個住處。 相反,如果先購買住所,可能會感到要 盡快出售現有房屋的壓力,或者冒着暫時擁 有兩套房屋的風險。 許多業主尋求的理想方案是在同一天賣 掉他們的房子時再買一套,然後搬出另一 套。但如果這些交易的另一端人無法滿足業 主首選的交易日期,則可能無法做到這一 點。 這可能會讓戶主需搬出其居所,尋找其 他地方住,直至擁有新地方或擁有兩個住 處,直到買家成交為止。 這兩種策略都有優點和缺點,你需仔細 考慮要什么居所、當前的市場、你的財務狀 況和對風險的承受能力後,才決定走哪條 路。 現在先談談先買後賣策略。 你可能最終會在一段時間內擁有兩處房 產。這可意味著支付兩筆按揭貸款及兩套房 產的物業稅、公用事業、家庭保險和其他費 用。這就是要確保你有能力這樣做的原因。 雖然在出售現有房屋前購買新房可讓你 有更多時間仔細研究,以找到最適合你生活 方式的地方,但要注意時間不會停止。現建 議讓這兩處房產的交易日期盡可能接近,但 由於當前房地產市場的庫存有限,這可能需 一些時間才能確保你擁有下一間房屋。 如擁有兩處房產超出財務風險的承受 能力,即使有能力負擔過橋融資(bridge financing),也應考慮先出售當前的房屋,然 後再為下一間房屋出價。在賣方市場中,你 可能會接受多個報價、並選擇最適合的價 格,而先賣樓也可確認你能買得起什么物 業。 不過,先賣後買的策略亦有缺點。在賣 方市場中,一旦接受了買方報價,你便可以 開始購買另一間交易日期與已出售房屋的成 交日期一致的住處。這可能會發現自己感到 壓力,要在不完全滿足需求的房產上居住下 來,或被迫尋找替代住所。 無論選擇哪種策略,房產銷售人員都是 一個很好的資源。憑藉對當前房地產市場的 認識、你的需求和風險承受能力的了解,他 們可協助你制定計劃。 有讀者問: 在賣掉現在的房子之前買下一個房子、還是先賣後買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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