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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 法規 CANADIAN CITY POST Ask Joe Joe Richer Reco Registrar 賣方未必同時承擔買賣經紀佣金 買家簽署代理協議時宜細閱條文 這問題需視乎情況而定,說起來可能有點 複雜,請容我在此詳細解說。 在北美大部分地區,賣方確實經常同時承 擔買賣雙方支付給經紀的佣金,但也不一定必 然如此。 賣家確實有權決定是否承擔以及承擔多少 買方的經紀佣金,來增加他們放售物業的吸引 力。我稍後會再解釋這個問題。 如 果 買 家 是 經 由 地 產 經 紀 公司 代 理,他們會簽署一份通常被稱為代理協議 (representation agreement)的文件。當你簽 訂這份協議時,即承諾會向經紀支付一定金額 的佣金。在一般情況下,協議還會包括一個條 款,說明如果賣方提出支付買方的經紀佣金,這 將對你虧欠經紀的金額產生影響。 這份協議應該清楚列明你在買屋時將欠下 經紀公司多少錢,以及你對經紀的財務責任, 會如何隨着賣方願意承擔的佣金金額而發生變 化。協議還應該說明經紀開始和結束代表你的 日期、服務和條款,以及你想找的是哪類型的 房子,例如價格範圍、房屋類別和地點等。 協議還確認了你是經紀公司的客戶,在買 賣過程中,對方會為你尋求最大的利益。請務必 細讀和理解協議內容,以清楚掌握自己的權利 和義務。你可以要求你的經紀向你解釋當中細 則,並澄清一些你不明白的條文。 在你開始找屋之前,你不妨和經紀坦率地 討論一下,如果賣方願意承擔的佣金低於你同 意支付給經紀的金額時,將會如何處理。例如, 如果你同意給你的經紀公司支付15,000元佣 金,但賣方只願意承擔5,000元,根據協議,當 交易完成時,你有責任支付10,000元差額,所 以你要知道自己是否預留了足夠資金,繳付這 筆有可能要自行負責的費用。 如果你預計到在交易時將拿不出這筆資 金,就應該事先跟經紀商量一下,看看是否可以 集中搜羅一些賣方願意承擔全數佣金的屋盤。 對於那些備有足夠資金來支付可能出現的 佣金差額的買家來說,如果想省下一點佣金,可 以在一些低佣金賣盤的庫存中,搜尋心儀的物 業。 我和伴侶正想購 置新居,我們聽說買 方是不用繳付地產經 紀佣金的,這筆費用 由賣方一力承擔。這 是否屬實? 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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